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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.08.26-體育局 工作報告及說明「公資源無充分利用,阻擋非自聘教練權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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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准在公立泳池進行私人教學!
連朋友不收錢的、或父親教孩子游泳,都要被制止,十分不合理,明明大家都是買票入場,只要不
影響到其他人,為什麼不能在公立游泳池進行私人教學。

我建議開放冷門時段,讓有執照的教練也可以教學,應該要充分的利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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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議員舒翠玲的youtube 永遠20歲的靈魂+永遠熱情洋溢的性格 不到最後關頭,絕不輕言放棄~ 這是我的座右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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